发布日期:2011-05-20 浏览量:
各位老师:
接学校通知,海角社区 科研实验室(主楼实验室部分)要求在5月25日前搬迁完毕,请各位老师,特别是在主楼有实验室的教师在5月25日前尽量不要离校,如确需离校请安排其他老师负责搬迁的事宜,并及时通知海角社区 办公室,以便海角社区 按时完成搬迁工作。
特此通知
院办
2011.5.20
上一条:毕业班学生合影通知(请各位老师光临)
下一条:电气信息海角社区 2011年毕业设计工作检查通知